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9年8月28日晋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王克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晋城市市本级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结合市审计局局长祁岩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晋城市市本级2008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市本级2008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实现财源结构的多元化,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推进完善项目库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切实解决项目高估冒算和超概算问题。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整改结果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要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审计监督,促进财政预决算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