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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市物价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4、勇于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任务完成出色,工作业绩突出。

  5、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团结同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办法

  1、成立市物价局系统评先办公室,负责申报的受理、材料审查把关和推荐。办公室主任由冯李莎同志担任,成员由局价格综合科、收费科管理科、商品价格管理科、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市价格认证中心和市价格监测中心的领导组成。评选结果最终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2、“先进单位”的评选,由各县、各城区(开发区)物价局对照条件自评互评、自荐推荐;“先进集体”的评选,县级的由各县物价局对照条件推荐,市级的由局各科及所属单位对照条件自评互评、自荐推荐;“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单位(科室)按分配的名额推荐申报(市局领导不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由评先办对照条件拟定初评意见,最后报局党组审议确定。

  3、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获得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的单位(科室)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2月1日前报市局综合科。电子邮箱: nnwjjzhk12358@163.com;传真:5539922 ; 电话:5530123;联系人:黄有廷。

  附件:1.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申报表

  4.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科室)

名额(人)

武鸣县物价局

3

宾阳县物价局

4

横县物价局

4

上林县物价局

2

马山县物价局

2

隆安县物价局

3

邕宁区物价局

1

良庆区物价局

1

江南区物价局

1

青秀区物价局

1

兴宁区物价局

1

西乡塘区物价局

1

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

1

青秀山风景区物价局

1

高新区物价局

1

东盟经济园区物价局

1

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7

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

1

南宁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1

南宁市价格监测中心

2

南宁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

1

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

1

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

2

合计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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