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勇于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任务完成出色,工作业绩突出。
5、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团结同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办法
1、成立市物价局系统评先办公室,负责申报的受理、材料审查把关和推荐。办公室主任由冯李莎同志担任,成员由局价格综合科、收费科管理科、商品价格管理科、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市价格认证中心和市价格监测中心的领导组成。评选结果最终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2、“先进单位”的评选,由各县、各城区(开发区)物价局对照条件自评互评、自荐推荐;“先进集体”的评选,县级的由各县物价局对照条件推荐,市级的由局各科及所属单位对照条件自评互评、自荐推荐;“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单位(科室)按分配的名额推荐申报(市局领导不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由评先办对照条件拟定初评意见,最后报局党组审议确定。
3、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获得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的单位(科室)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2月1日前报市局综合科。电子邮箱: nnwjjzhk12358@163.com;传真:5539922 ; 电话:5530123;联系人:黄有廷。
附件:1.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申报表
4.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科室)
| 名额(人)
|
武鸣县物价局
| 3
|
宾阳县物价局
| 4
|
横县物价局
| 4
|
上林县物价局
| 2
|
马山县物价局
| 2
|
隆安县物价局
| 3
|
邕宁区物价局
| 1
|
良庆区物价局
| 1
|
江南区物价局
| 1
|
青秀区物价局
| 1
|
兴宁区物价局
| 1
|
西乡塘区物价局
| 1
|
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
| 1
|
青秀山风景区物价局
| 1
|
高新区物价局
| 1
|
东盟经济园区物价局
| 1
|
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 7
|
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
| 1
|
南宁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 1
|
南宁市价格监测中心
| 2
|
南宁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
| 1
|
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
| 1
|
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
| 2
|
合计
|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