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校考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行划定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按报考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
  3、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行划定本科专业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按我省艺术类文、理本、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分批划定。
  (二)投档比例
  本科提前批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的生源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
  (三)投档和录取规则
  1、本科提前批实行“平行投档、一档多投、院校预录、考生确认”的投档与录取办法。即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福建省高招办即向考生所填报的院校投放电子档案,由各招生院校按录取规则进行审录,并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高招办审核通过后转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通过福建高招网站向考生公布,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后转为正式录取(如同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只能选择并确认一所)。如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有效确认,则由录取系统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确定一所院校作为考生的正式录取院校。
  2、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艺术教育类、音乐(南音方向)类等十一个专业类别的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文科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排序后,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栏目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3、各批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投档。
  (四)各类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40%。
  2、书法、艺术教育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5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音乐学(南音方向)、摄影、服装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7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