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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5、学号或身份证中出现的英文字母或汉字,请一律在字母或汉字处同时填涂0,1。

  6、少数民族学生的姓名,凡超过四个汉字的,一律不填写汉字代码,只须在《机读卡》中用正楷清楚填写学生的全名,然后由中国图片社采用人工方式录入(中国图片社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中国图片社,邮编:100052;调度室负责查询各高校和毕业生个人数据信息,联系电话:010-63072281,传真号码:010-63072464,E-mail:cps2k4_1@tom.com;数据库负责解答各类设备技术、光盘刻录和数据等方面的咨询,联系电话:010-63071117、63076401,E-mail:cpsmu@yeah.net;邮寄部负责查询各高校和毕业生个人邮寄记录,联系电话:010-63072279、63076402)。

  7、拍摄序号、学号和姓名,请一律按由左至右的顺序填写,中间不要留空格。拍摄序号必须填满四位数,不足的可在前面加0,如:0001。

  六、《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填写要求

  1、填写人为高校负责图像采集工作的工作人员。

  2、高校名称应填写高校全称。如是函授站点,应先标明举办高校的名称,再标明函授站名称。

  3、通信地址应注明详细的接收地址、门牌号码和邮政编码。

  4、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应用正楷填写,联系电话号码中应包括区号。

  5、学校代码应填写由教育部颁布的五位数学校代码。函授站点应填写举办高校的学校代码。

  七、《勘误表》填写要求

  1、应准确填写联系人的校名、校址、姓名和电话号码等。

  2、为便于数据传输,高校应尽量提供E-mail地址。

  3、对于已发现的错误信息,高校应提供有关的毕业生身份证号和姓名,以便后期数据库查找确认。

  4、所有寄往中国图片社的《勘误表》各高校应留底备查。

  八、图像信息核对要求

  各高校在收到照片及数据光盘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核对工作。如发现错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如发现个别毕业生缺少照片,高校应立即将该生的姓名、身份证号邮寄或传真给中国图片社(传递材料请务必盖上高校公章,否则不予办理),并请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号码。中国图片社在接到传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照片补发给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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