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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沙县金沙高级中学保留“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称号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沙县金沙高级中学保留“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称号的批复
(闽教基〔2009〕57号)


三明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三明市沙县金沙高级中学保留“福建省普通中学三级达标学校”称号的请示》(明教中〔2009〕131号)悉。鉴于沙县金沙高级中学系由“省三级达标高中”沙县三中高中部整体搬迁形成的一所新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且搬迁后的沙县金沙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更加完善、师资队伍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办学水平和效益能得到进一步提升,经研究,同意沙县金沙高级中学保留“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称号。沙县三中转为初级中学,不再保留“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称号。

  希望你局督促指导沙县有关方面认真做好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整合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机制,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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