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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狠抓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校车管理是省安委会2009年新增加的学校安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此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以及省公安厅、教育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在校车管理、驾驶员管理、师生上下车秩序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防止心存侥幸,酿成车辆事故。开学初,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校车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校车安全技术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对专用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并指派专人对校车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超载或其他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同一辆校车因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屡教不改且被查处2次以上(含2次),要追究其学校领导和主管教育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其他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发动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排查和整治。

  (三) 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防范。秋季天干物燥,易引发火灾事故,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园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的排查,凡被封堵、锁闭或占用的要及时疏通。特别是重点对学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住校学生全面进行安全防火教育。要认真检修和添置学校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栓、消防通道、电线电器等设施安全,同时要落实好监管措施和安全责任人。要组织开展消防逃生演练,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将消防知识讲座与实地演练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逃生技能。

  (四) 积极防御各类自然灾害。我省是洪涝台旱灾害频繁发生的省份,秋季开学初期又是台风、暴雨、山洪、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各校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开学初,要集中开展一次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安全教育,并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灾和抢险救灾能力。要及时修改完善本校各项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五)扎实做好秋季卫生防疫。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秋季学校卫生防疫,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秋季食品容易变质,是学生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高发期,开学前后,各校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食堂、副食品店、宿舍等场所和饮用水设施卫生进行一次大清理。对卫生设施和食品加工机械进行维修保洁。要认真落实食品原料购入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餐具清洗消毒关,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卫生,防止发生师生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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