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闽教办基〔2009〕3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近日,我省部分媒体通过调查,反映一些地方的公办小学在取消借读费后减少了一年级招生计划,从而将出现外来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省领导对此十分重视,专门做出批示,要求要保证外来工子女有学可上。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学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各地要尽快对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取消后,农民工子女在新学年入学中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研,按照“保证外来工子女有学可上,又实事求是解决学校实际困难”的原则,提出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的工作方案,以确保农民工子女在新学年能够及时、方便入学。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在8月16日前将有关工作方案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2.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今年下半年组织第三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届时将对我省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各地要提前做好准备,在新学年开学后即着手对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中的“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简化入学手续、免收借读费、加强入学后管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和分析存在的各种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在9月30日前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总结》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我厅将在10月份组织教育行政和督导人员分赴各设区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