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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闽教职成〔2009〕4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近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农业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9]12号,以下简称《通知》),深刻阐述了发展职业教育,扩大中职招生规模的战略意义,并就做好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积极有效地动员和组织更多青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意见与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目前,我省各地正陆续进入中职招生录取阶段,为进一步做好今年中职招生工作,确保完成今年教育部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现结合我省实际,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地协调各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由教育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市、县(区)中职招生工作机制,加强中职招生统筹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中职招生各项工作。

  二、要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中职教育的招生吸引力。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相关惠民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农村青少年接受中职教育。要认真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农村低保家庭和涉农专业免除学费的管理工作,把好事办好、办实,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要进一步开拓招生工作思路,扩大中职教育服务范围。在最大限度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农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支持,动员和组织社会适龄青年、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现役军人、退役士兵和其他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年,只要其愿意,都要为他们顺利接受中职教育提供学习机会。要积极推广“士兵中职学历班”、“企业职工中职班”等形式,不断创新中职办学模式,“送教进厂、下乡、入军营”,培育新的招生增长点。

  四、要充分发挥优质中职教育资源作用,积极开展东西部、城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要根据我省对口支援的新疆、宁夏、西藏等西部省区的要求,充分利用本地中职资源为西部省区经济发展培养人才。要继续通过“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中职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省、市级职教集团合作办学和就业优势,为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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