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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游泳、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竞赛规程的通知

  (二)本次比赛设男、女组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参赛经费、运动员保险及证件问题: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每人每天向赛会交纳食宿费人民币 60元,不足部分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二)各参赛队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上述证件必须为原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二、其他事宜:
  (一)技术会议定于10月24日晚7:30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
  附表:1.福建省中学生运动会排球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2.福建省中学生运动会排球比赛报名表

  表1:
  福建省中学生运动会排球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所在市:        

运动员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所在学校

 

年级

 

运动等级

 

出生年月日

 

身高

 

体重

 

身份证号码

 

学生证号码

 



  所在市:        

运动员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所在学校

 

年级

 

运动等级

 

出生年月日

 

身高

 

体重

 

身份证号码

 

学生证号码

 



  所在市:        

运动员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所在学校

 

年级

 

运动等级

 

出生年月日

 

身高

 

体重

 

身份证号码

 

学生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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