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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人才大市场大厦同时举办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由国内外知名企业、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参加。
  二、积极做好参展交流活动
  高交会经过十年的发展,已逐步成为国内最具知名度的国际化高科技展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高交会的组参展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着眼于本地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正确分析研究本地区产业现状和发展,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
  (一)精选一批发展前景广阔,拥有高新技术成果或产品的企业、单位,以参展、交易、交流的方式与会。
  (二)组织一批具备活力,急于寻求技术、善于把握国内外行业技术发展动向的企业、单位,以洽谈引资、引技、引智的方式与会。
  (三)从近年来江苏各地申报的高新技术成果中精选一批技术含量高,有代表性的项目参与高交会的网上展览、交易、推介活动。
  三、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用
  本届展会标准展位(9平方米)16300元/每个,室内净地1630元/平米。为减轻企业承担费用,将给予参团的企业不低于80%的补助,并且我省将以江苏省整体形象组织企业参展,报名的企业先按每个展位4000元费用缴纳,展会结束后,展位补贴费用将由我厅统一向财政申报,由财政统一直接拨付至企业。
  (二)随团参展企业人员费用
  会务费 4500 元/人(主要用于11月14 日-11月21日展会期间的统一食宿、市内交通、补贴等。参展企业亦可选择自行安排食宿、交通事宜,不需交纳该项费用。)
  以上两项企业承担费用汇入账号另行通知。
  (三)政府承担的费用如下:
  摊位费差额、统一特装费、展板制作费、总体宣传费和参展企业样、展品运输费(个别体积较大及有特殊运输要求的除外)
  四、工作要求
  (一)本届高交会的相关公告和信息我们会及时在厅网站“高交会”专题中公布(http://www.jsdoftec.gov.cn/)。如需详细了解“第十一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会”,请查询:http://www.chtf. com。
  (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参展企业填写“第十一届高交会江苏团展位申请表”和“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并于 8月31日前报至省外经贸厅,每个项目填表1份,注明本单位申请的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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