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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收费的通知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二、特殊墓

特殊墓包括:生态墓、艺术墓或按顾客要求建造的个性墓以及壁葬、塔葬、花(坛)葬、草坪葬、树葬等。

1.生态墓,是指以植物绿化为主,绿化占地达到或超过墓位总占地面积的20%(含20%)的墓型和葬式;

2.艺术墓是指通过雕刻、雕塑、造型等手段对墓碑进行艺术加工,使墓具有艺术特色或个性特点。

㈠占地费、公共设施费、建墓费

自主确定

㈡管理维护费

1.壁葬

元/座·年

50

1. 管理维护费:指公墓管护人员薪金、办公费、墓区的安全保障、墓体维修费、墓区清洁费、公共绿地管护费等;

2.管理维护费,原则上按年收取;用户自愿要求,经双方协商可一次收取多年费用;

3.合墓2人以上(不含2人)每增加1人加收50%。

2.花(坛)葬、草坪葬

元/座·年

60

3.树葬

元/座·年

80

4.生态墓

元/座·年

200

5.艺术墓

元/座·年

300

三、遗失补办公墓证工本费

元/本

10

四、骨灰寄存费

(1)骨灰盒

元/盒·年

80

1.含骨灰寄存证工本费,遗失补办骨灰寄存证每证10元;

2.骨灰安放仪式、骨灰特殊悼念活动或其他告别仪式收费(须提供专用场地及基本设施),由双方协商确定;

3.骨灰盒(坛)封口费(由丧属自愿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特殊封口材料),实行市场调节价。

(2)骨灰坛

元/坛·年

130

(3)骨灰探视、祭扫活动服务

元/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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