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驱龙铜矿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166号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做好驱龙铜矿开发建设的前期规划、衔接、协调及准备工程实施工作,确保矿山开发建设前期工作顺利实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驱龙铜矿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白玛才旺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戴建国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多 吉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地勘局局长
王 峻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何本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李 震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范光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索朗群佩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永泽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