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联席会议对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指导。东莞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是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领导和协调机构,市经贸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联席会议组织制定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有关名牌管理规定,研究确定不同时期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分工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凡涉及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均要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市政府批转执行,各成员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此外,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名牌带动战略工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发展和扶持政策,帮助和引导当地企业争创名牌。
(二)认真做好名牌产品发展规划。为加快我市从经济大市向品牌强市转变,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要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我市发展名牌的总体目标和规划。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推进名牌带动战略工作职责的要求,从名牌带动战略与我市企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把创名牌与发展外资经济、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制定好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我市名牌带动战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名牌带动战略的研究。市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相关领域名牌发展的现状和发展态势进行分析,选择一批重点行业和高技术领域企业,实施名牌推进工程;要致力于改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正确选择创新的重点方向和目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培育和形成名牌优势;要研究如何引导企业提高认识,自觉从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角度出发,制订符合企业发展的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
(四)大力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我市名牌服务体系建设。以专业化、市场化为原则,建设和完善以品牌宣传、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体系;委托或组织中介组织或行业协会,参与制订本行业名牌带动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为我市企业名牌的创立、发展、壮大提供多层次、多功能、多渠道的服务。
六、认定管理
(一)完善对名牌的评价认定工作。工商、质监、检验检疫、农业、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现有评价标准与认定办法,进一步做好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出口免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