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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上海市动物检疫报检点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充足的检疫专用设备如检疫刀、钩、检疫工具消毒设备等。上岗人员携带刀钩不少于每人两套。

  3、政务公开

  动物屠宰检疫派驻点应在室外设置标示牌,标示牌大小为60×40厘米(±5厘米),横式,材质为不锈钢,标示牌上书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字体为宋体、黑色,以弧形排列,下书写“驻××检疫组”,字体为仿宋体、黑色,以横式排列。

  室内应悬挂动物卫生执法专用标识,标识按农业部规定的样式、大小设置,同时应公示有关防疫和检疫的规章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宰前检疫工作职责、宰后检疫工作职责、检疫签证工作职责、报检电话、检疫人员、检疫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其中生猪进场登记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可在屠宰场场方公示、并由场方负责实施。),公示牌宜采用蓝底白字(标题红字),每块大小为90×60厘米左右,直式。

  4、检疫人员

  检疫人员的设置数量上应符合检疫工作量的需要,检疫人员的聘用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官方兽医制度的推进逐步过渡,官方兽医应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由兽医主管部门任命,检疫员应通过检疫员年度上岗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非兽医相关专业的行政、后勤人员不超过总人数的10%。

  屠宰检疫员应有统一的工作服装,服装样式为上、下装分离式,颜色主基调为白色,可镶嵌与屠宰工人有明显区别的颜色。

  5、档案和记录

  动物屠宰检疫派驻点应备有必要的档案和记录,必备的书籍资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畜禽产品消毒规范、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猪囊尾蚴病诊断技术、猪旋毛虫病诊断技术、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上海市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上海市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上海市动物检疫员日常考核实施细则、上海市动物产地检疫规范、上海市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等。必备的记录为屠宰场进猪检疫记录表、屠宰场宰前巡棚检疫记录表、屠宰场急宰记录表、屠宰场宰后检疫及畜禽标识回收记录表、屠宰场宰后检疫检出病猪分类记录表、屠宰场消毒记录表和动物准宰通知单、动物屠宰斥品无害化处理通知单以及相应的统计报表、检疫证明、检疫证明领用发放记录等,其中屠宰场消毒记录表由屠宰场记录,除检疫证明存根须回收外,其它记录应保存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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