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坚持“建管并重”,在开展工程建设的同时着手落实工程管护措施,积极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八、建立健全工程档案资料。你县要专门建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1、项目申报、审批文件;2、群众民主议事记录及出劳出资凭证;3、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建设有关资料;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凭证、竣工决算及审计报告等;5、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九、设置工程项目标志。在项目所在地设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志牌,标明工程建设相关内容,包括建设时间、工程量、工程投入及资金渠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制度等。标志牌要简单明了,不得铺张浪费。
十、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你县要对项目执行过程及结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主要反映财政补助资金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三方面指标,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十一、要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08]151号、苏水农[2008]32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要求在2009年5月底前完成,发挥工程效益。要及时开展项目自验工作,并与2009年6月15日前将自验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水利局。
十二、该项目要进一步补充完善项目位置图、工程布置图及建筑物设计图,布置图要标明项目区实施范围、渠道、塘坝、灌溉站等主要建筑物的位置,设计图要能满足施工需要;要有项目区建设的前后对比照片,包括整个项目区全貌前后对比照片、主要工程项目施工前后对比照片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照片。
项目建设完工后,要认真做好项目区建设管理总结工作,总结项目区前后变化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建后的运行管理机制创新等。总结材料请于2009年6月15日前上报市财政局、水利局。
附:高淳县2008年度淳东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工程项目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