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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全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年检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全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年检工作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9]63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

  为了加强我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的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加强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4]32号)精神,我中心将于今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在全省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年检工作,对2008年8月1日到2009年7月31日期间的考试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年检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请各考试站按照各阶段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第一阶段:自检(9月20日前)

  (一)成立年检小组。由考试站所在单位领导、考试站负责人、考务管理员、考评员等3至5人组成年检小组。

  (二)报送自检材料。年检小组根据本考试站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广东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年检工作报告》(附件1)和《广东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年检评审表》(附件2),连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许可证》(已过期的提供原件,未过期的提供复印件),于9月27日前报送所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考试站直接报送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其中,年检工作报告和年检评审表须同时将电子文档提交至citt@gdosta.org.cn。

  二、第二阶段:抽检(9月21日至10月10日)

  省、市鉴定中心根据各考试站年检自查情况,分别对省、市属考试站进行抽检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请各市鉴定中心于10月10日前将已签署意见的市属考试站年检文件统一报送省鉴定中心。

  三、第三阶段:公布结果(10月11日至15日)

  (一)年检合格的考试站。

  1.省鉴定中心将根据年检结果从中评选出十五家全省优秀考试站,并予以通报表扬,同时授予《广东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优秀考试站》的标牌及证书。

  2.对《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许可证》已到期的考试站,予以换发新的许可证。

  (二)年检不合格的考试站。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撤销考试站资格并收回《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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