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设定“无车日”活动区域。
9月22日(星期二),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纠风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建委、市交通局配合,举行“无车日”活动。限行时间为:7:00-19:00。活动范围为:文明大道(中华路口一朝阳路)、朝阳路全段、灯塔路(朝阳路口至中华路口)、中华路(文明大道至灯塔路口)。上述四条道路围成的区域内,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军车、警车、救援车、旅游车、校车、通勤车)开放,提倡私人小汽车不驶入该范围。9月18日前,市纠风办在安阳日报发布通知,9月22日当天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封存。如有公务,须提前向市纠风办报告。
(七)对“无车日”活动当天城市环境指标和交通技术指标进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
由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牵头,分别对活动当天各项环境指标(如空气中的CO2、PM10、PM25、NOX含量)和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平均车速)进行监测,形成分析报告,并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安阳市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委会(名单附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要求为契机,以构建和谐安阳为目标,加强组织,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参与人员多。因此,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站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此项工作作为打造“平安安阳、畅通安阳、和谐安阳”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在全市特别是本单位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要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无车日的有关规定,推动我市“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公交。要高度关注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节能减排有关要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合理控制小汽车的使用,尽量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降低污染,节约能源。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纠风办、公安、城管行政执法、交通、建设等部门要综合协调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活动期间严格控制公车出行,合理调整长途车辆进出市区路线,减轻交通压力,保证活动期间群众出行的畅通和安全。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市广电局和市建委要密切配合,及时记录活动的进展情况,制作光盘,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