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09]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安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提高运行效益,推进治污减排工作,根据《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充分发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治污能力为重点,以实现我市节能减排目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全面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实现达标、稳定、规范运行,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优良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规范。全市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全部实现达标、稳定运营。污水收集能力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符合规定要求,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污泥处置规范。所有生活垃圾处理场达到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Ⅱ级及以上标准,配套设施和设备齐全,垃圾收集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建设、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监管到位。
(二)污水垃圾处理费应征尽征,运营经费保障到位。征收管理机构、机制健全,责任落实。2009年年底前,按照新核定的征收底数,全市各区(含开发区)及各县(市)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7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达到70%。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各区(含开发区)、县(市)征收的污水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设施运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管理规范。运营机制有效、协调,产业化程度高。运营单位全部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人员配备到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全部经过业务培训,全员持证上岗,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统计报表等资料完备。
(四)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按计划节点推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按期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支线管网、中水回用等配套设施、脱氮等工程建设项目要按计划节点推进,安阳市宗村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争取今年9月底前全部完工并投入试运行。林州市、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6月底前全部完工;内黄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年底前全部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