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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在前一阶段宣传发动的基础上, 2009年7月至10月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活动,完成各项任务,7月至9月各县(市)对照标准开展自查整改,9至10月在各县(市)自查和总结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检查验收。11月至12月在全市检查总结的基础上,迎接省政府组织的验收评估,并逐步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各县(市)要依据本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奖惩分明,切实可行。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把确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规范运营作为各县(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单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把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人,逐级负责,层层落实。
  (三)加强部门合作,加大督查力度。市监察局、发改委、建委、行政执法、环保局、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市区和各县(市)污水垃圾处理厂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四)建立报告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各县(市)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做 法、工作经验、技术研讨等方面的活动情况,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各县要坚持每月下旬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上报市建委,宗村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安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情况每月底上报市建委。
  (五)加强舆论监督,动员公众参与。各县(市)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举办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和市有关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增强群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和权益意识。完善和疏通公众参与的渠道,调动和发挥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形成污染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安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代毅君 副市长
  副组长:
  李俊岭 市政府副秘书长
  侯津琪 市建委主任
  程新会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张新民 市纪委常委
  王义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少君 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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