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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评先表彰工作的通知

  4、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国家、行业、集体利益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5、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勤奋进取,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三、评先程序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严格把关,集体研究决定程序进行。所有的表彰项目要由县(市)区建设局(城建局)统一上报市建设局业务主管处室(部门)。
  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确定后,要填写《2009年全市建设局系统先进单位呈报表》和《2009年全市建设局系统先进个人呈报表》一式两份,呈报表必须打印,单位名称填写受表彰的单位或部门的全称,并加盖公章,务于2009年12月18日前直接报市建设局业务主管处室或、对口单位(业务主管处室见名额分配表)。由市建设局业务主管处室将表彰名单审核汇总,并报请主管局领导同意后,报送局人事教育处审核登记备案。推荐申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局务会议研究后,以市建设局的名义进行通报表彰。
  四、具体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先表彰工作,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评选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上报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要把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向基层人员倾斜,做到好中选优,经得起检验。要通过表彰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科学发展,为把新唐山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建成人民群众的幸福之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1、全市建设局系统2009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略)
  2、《2009年全市建设局系统先进单位呈报表》和《2009年全市建设局系统先进个人呈报表》(表样)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2:2009年全市建设局系统     先进个人呈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职称)

 

分管工作

 

工作单位(全称)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部 门 意 见

县(市)区主管

 

 

 

(盖章)

      年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市建设局主管处室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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