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9、所出具的各类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保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组织辖区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照监督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二)监督检查。省卫生厅将对职业病危害重点地区进行监督检查。

  1、听取汇报。听取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自查汇报,以及本地《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队伍、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情况,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情况;对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督查考核情况;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建立职业病防治相关信访工作制度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情况;职业病鉴定情况;是否建立了与安监、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的协作机制;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主要成效及面临的问题、困难,今后工作打算和建议。

  2、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听取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检查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时间安排

  (一)8月15日--8月30日,各地开展自查,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省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

  (二)8月31日--9月15日,省卫生厅组织省卫生监督所对重点地市进行检查。

  (三)9月20日前,完成监督检查总结,通报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在自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典型问题,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要对照法律法规进一步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视其问题的严重程度,我厅将给予暂停其技术服务工作、撤消其资质等处理,并向全省通报。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加大设备和资金投入,加强政策支持,强化服务理念,切实履行职责,尤其要汲取 “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尘肺病诊断事件”的经验教训,在处理疑难病例和职业病诊断纠纷病例时,要做好逐级会诊,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保证职业病诊断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开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