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老城区“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
(鹤政〔2009〕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山城区、鹤山区城区)功能布局,改善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环境,加快构建新型产业基础和城市骨架,实现新区老区统筹协调发展,现就加快推进老城区“退二进三”(工业企业搬迁出城区,三产类企业入驻城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完善政策,创新工作,优化老城区的产业布局和空间结构,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老城区搬迁范围内工业企业的“退二进三”任务,促进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相协调,提高老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政策扶持。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总体规划,与老城区改造建设相结合。市、城区政府对搬迁企业予以资金政策扶持,鼓励企业结合搬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2.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城区政府要制订企业搬迁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和要求,引导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根据全市产业布局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搬入相应产业集聚区并加快产业升级改造步伐。做好拟搬迁企业的引导、动员工作,尊重搬迁企业的意见,充分调动企业搬迁的积极性。
3.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城区政府要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排出工作节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对条件成熟的企业及早安排搬迁,规模较大的企业可分车间进行搬迁,确保搬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4.市场运作,确保公平。搬迁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对企业搬迁后腾出的土地,凡需进行经营性开发的,要严格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
二、搬迁范围和搬迁方向
(一)搬迁范围
山城区包括:建设街以北(包括街道两侧,下同),汤河街以南,山城路以东,前进路以西。鹤山区包括:鹤壁集鹤山街两侧,宝达钛业有限公司以西,四矿工人村以东;中山路两侧,老电影院以北,二矿救护队以南。
在上述范围内,城区政府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总体规划及企业自身情况,确定搬迁企业名单,名单确定后,由城区政府报市“退二进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并予以公布。
(二)搬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