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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立市战略的意见

  (十)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新兴服务业,改造传统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发展。引进现代服务方式和先进服务理念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引进大型商业连锁企业。着力发展商贸物流等特色服务业,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为现代工业和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服务标准化步伐,重点是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物业管理、商贸与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餐饮等领域的标准化进程,加快重点服务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开展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加强旅游公共标识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提升环境质量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初步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城乡绿化建设步伐。坚持保护好饮用水源水质。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实行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质量立市战略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推动质量立市工作扎实开展。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质量立市工作合力。
  (二)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实施质量立市战略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质量安全状况和质量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定期组织考核,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各自的质量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确保质量立市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强化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的质量专业人才。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质量普及教育。加快推行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和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企业关键岗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加强对质量监管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加大质量工作的投入。加大对标准计量科研项目、检测检验机构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重点保证全市产品质检中心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质量科技创新等必需的工作经费。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加质量改进投入,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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