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注册岩土工程师(土木)继续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培训的通知
(黑建函[2009]218号)
各地(市)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完善注册岩土工程师(土木)知识结构、提高注册岩土工程师(土木)执业水平,加强执业管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责任、保障岩土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建市[2009]105号)中有关培训工作方面的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省勘察设计协会将对全省2009年8月31日前到期的注册岩土工程师(土木)和已获得注册岩土工程师(土木)但未注册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的统一培训,对于此次培训内容需要学习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必修课:
1、岩土工程设计安全度。
2、注册岩土工程师(土木)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建市[2009]10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7号)
选修课:
1、岩土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
2、抗震设计对场地及地质条件的要求
二、培训时间
2009年8月10日下午报到,8月11日至8月18日授课。
三、培训地点:
北大荒国际饭店(原农垦大厦)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在哈尔滨火车站乘7、16、21路公共汽车在建北小区下车)。
四、培训费用:
900元/人(含培训费、注册费、继续教育证书费、教材、印章等)培训期间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五、培训有关事项和要求:
1、对执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是执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环节,各地(市)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注册人员参加培训,凡本人未参加培训的执业人员均不予办理继续注册及重新注册手续。
2、继续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均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统一组织。必修课、选修课培训合格人员由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在继续教育证书必修栏、选修栏加盖印章,其它部门印章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