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意见的通知
(三政办[200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落实《意见》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意见》是省政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教育的高度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作为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迅速将《意见》精神传达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立即组织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中小学校长、各任课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务必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各项要求上来。
二、广泛宣传,营造《意见》顺利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意见》的各项政策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规范中小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现实背景、重大意义和政策要求。要重视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广大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重视、理解和支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要重点宣传一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和好的经验,力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在全市各中小学校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督查,确保《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研究本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要在本地各中小学校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学校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与《意见》规定不符的要立即废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对学校新学年的课程设置和作息时间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各种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中小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