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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干部队伍优化工程--“亮盾工程”的意见


  (三)以年轻化、知识化为目标,注重干部队伍的更新,促进合理流动。

  (四)短期规划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形成省、市、县三级工商局协调动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培养和使用相统一,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多种形式的锻炼培养,努力形成领导干部梯次配备的格局。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亮盾工程”,要达到如下目标:

  (一)年龄结构全面优化。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力争使队伍中年轻干部的比重大幅度增加,35岁以下干部比例从目前的不到7%提高到10%以上,队伍平均年龄从目前的46.5岁降低到45岁以下。

  (二)知识结构明显优化。通过招录公务员、组织培养、个人进修等方式,使干部队伍文化层次明显提高,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所占比例从目前的38%提高到50%以上;40岁以下干部专科以上学历达到100%。市、州局机关内设机构、基层分局(所)至少要各配备1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干部。

  (三)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使广大工商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工作创新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服务发展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领导班子实现梯次配备。市、县两级局班子成员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地区要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以及年轻干部,至少配备1名40岁以下的班子成员,培养2名35岁以下的处级后备干部;县区局一把手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达到一定的比例,始终保持有2名30岁以下的科级后备干部;基层分局(所)原则上应配备1名30岁以下的领导,始终保持有1-2名28岁以下的后备干部。

  四、组织领导

  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来指导、谋划、落实“亮盾工程”。

  省局成立“亮盾工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亮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人事处、基层处、财务审计处、监察室、培训中心负责人组成。人事处负责公务员招录、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干部竞争上岗、挂职锻炼及轮岗交流、干部在职学习、公务员初任培训等组织工作;基层处负责基层干部在岗日常教育培训、基层党建等工作;监察室负责干部廉政勤政教育工作;培训中心负责干部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财务审计处负责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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