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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健全和强化“广告宣传助农机制”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健全和强化“广告宣传助农机制”的指导意见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履行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使命和职责,做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根据省局关于“要健全和强化广告宣传助农机制”的要求,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改革发展为平台,以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契机,一方面,运用广告宣传手段,展示农村改革发展的美好前景,包装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种养殖大户,推介优质特色农副产品等,助推农村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通过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加大广告业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调整结构,锻炼队伍,提高创意、策划、制作水平,增强广告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实现农村改革发展与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比翼齐飞。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大力宣传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成果。一是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党的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坚定广大农民改革的决心,发展的信心;二是大力宣传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使这种新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深入人心,激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热情,增强改变现状的紧迫感;三是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及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农民迅速行动起来,融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办和建设之中。

  (二)大力扶持有实力、有发展前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地区选择一、两户初具规模、经营规范、效益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了解他们产、供、需方面的诉求,组织本地有实力的广告企业相互对接,进行广告创意、设计服务,互利互惠,实现共赢,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产生连锁广告效应。

  (三)鼓励广告企业承包和代理优秀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优质农副产品包装、设计、推广。各市、州局根据本地区优秀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农副产品的情况,选择若干有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的企业、产品,交由广告公司进行前期策划,适时组织竞标大会,实现强强联合,特特联合,形成模式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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