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黄石市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
洽谈会工作方案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投洽会”)将于9月8日至11日在福建厦门举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第十一届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湖北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09〕1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石市组团参加第十三届投洽会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投洽会契机,发挥自身优势,宣传黄石、广交朋友、推介项目、促进投资,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同时认真学习组织开展大型商贸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为筹办建市60周年系列商贸活动做好准备。
二、主要活动
(一)参加省团组织活动
1.会展。湖北省展位位于厦门国际会展中心1号展馆(投资馆)A10,面积160平方米。展位由省团统一设计,我市积极参展;
2.参加湖北海峡西岸台资企业恳谈会;
3.参加大会举办的系列研讨会、推介会、投资环境说明会、投资项目对接会;
4.市领导随同省领导会见部分重要客商和境外团组。
(二)我市自办活动
1.市领导会见所邀请的重要客商;
2.县(市)区、市直部门招商小分队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经贸洽谈活动;
3.市领导带队,拜访厦门及周边地区重要客商,并考察企业、洽谈项目。
三、组织领导
组建黄石市参加第十三届投洽会经贸代表团,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团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团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有关企业为成员单位,赴厦门参加招商活动。市商务(招商)局负责本次活动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