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内高校院所应制定参会方案,针对湖北产业特点认真筹备,会前进行项目对接;会中携带实物产品、模型、先进适用的技术成果参展。
(5)特装展位应开放、通透,相邻之间禁止封闭。特装道具一律采用“积木”结构进馆,严禁原始材料进馆搭建。
(6)布展设计要具有改革开放、自主创新的时代感。重点展示通过产学研合作进行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产品实物、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成果。
2.分会展专场专题活动要求
负责专场专题活动的组织单位应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安排有影响的风险投资机构参会,知名专家演讲,使参加论坛交流的人员了解到市场前沿技术、产业发展信息、金融创新产品和风险投资环境条件,寻找发展商机,取得实效。
3.报到与布展时间
我市代表团9月16日报到;特装单位于9月15日9:00进馆布展。
二、组织机构
(一)组建代表团。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团长,分管副市长为副团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含黄石经济开发区,以下类同)分团、市各行业协会、各企业为成员单位的黄石市参会代表团(见附件)。各县(市)区要成立以分管领导带队,经发局、科技局及相关企业为成员单位的分团,作为黄石参会代表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洽谈会。
(二)分工协作。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的原则,市经委主要负责协调各县(市)区产学研签约项目、签约文本的收集汇总、上报及对上衔接工作;黄石代表团的后勤服务及各分团的协调服务工作;黄石展台的外观造型协调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利持有者(单位和个人)参会参展;各县(市)区融资企业信息表的收集汇总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黄高校参会及产学研签约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各县(市)区分团负责收集辖区内企业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成果、技术需求(难题)以及企业融资情况,负责本县(市)区展位的组展、布展工作,展位讲解及对外宣传工作;产学研签约项目、签约文本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辖区内企业融资情况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组织辖区内企业参会参展工作;分团人员名单及联络员的上报工作。市信息产业局、各行业协会要帮助企业做好洽谈对接工作。黄石展位的分配按省规定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一个,黄石经济开发区及其科技孵化园各一个标准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