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领导小组,制订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县级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工作,开展工作检查和评估,确保县级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按照中央要求顺利推进。
(四)加强技术指导
省农业厅和各示范县分别设立农技推广专家组,负责制定技术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术指导。省级专家组的组成要充分吸纳国家和地方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入户专家、农技推广专家参加;县级专家组主要依托本地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专家组建。
(五)建立档案制度,加强绩效考评
各示范县要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的目标、内容、责任,建立基层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户档案和农技人员工作考评制度,保证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序开展。农业厅将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示范县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示范县项目实施工作考核,通过自我评价、主管部门审查、现场实地抽查、电话调查、中介机构绩效评价等方式,重点考核示范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度、科技示范户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农技人员培训以及农民满意度、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农业产业发展等,对示范县建设进展和成效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排名,实行末位淘汰制,即对排名靠后的示范县取消次年的项目任务;对弄虚作假的示范县取消以后三年的项目任务,所有结果上网公示。
(六)加大总结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制定并落实扶持和激励政策,对积极投身生产一线、认真开展科技服务、成效显著、农民满意的单位和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编印简报,充分挖掘、认真总结、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牢记宗旨、扎根农村、艰苦奋斗、服务农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基层农技人员建功立业。
附表:1、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分配表
2、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样表)
3、2009年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分解表
4、2009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情况信息采集表
附表1:
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分配表
设区市
| 示范县(市、区)
| 示范县数
|
南昌
| 南昌县
| 1
|
抚州
| 金溪县、崇仁县、南城县、乐安县
| 4
|
吉安
| 吉水县、安福县、新干县、吉安县、永新县
| 5
|
景德镇
| 浮梁县
| 1
|
九江
| 武宁县、瑞昌市、都昌县
| 3
|
萍乡
| 湘东区
| 1
|
上饶
| 铅山县、广丰县、玉山县、余干县
| 4
|
新余
| 渝水区
| 1
|
宜春
| 奉新县、靖安县、万载县、袁州区
| 4
|
赣州
| 赣县、宁都县、兴国县、大余县、全南县
| 5
|
鹰潭
| 贵溪市、余江县
| 2
|
合计
|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