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农业厅科教处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农业厅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领导小组,制订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县级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工作,开展工作检查和评估,确保县级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按照中央要求顺利推进。
  (四)加强技术指导
  省农业厅和各示范县分别设立农技推广专家组,负责制定技术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术指导。省级专家组的组成要充分吸纳国家和地方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入户专家、农技推广专家参加;县级专家组主要依托本地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专家组建。
  (五)建立档案制度,加强绩效考评
  各示范县要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的目标、内容、责任,建立基层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户档案和农技人员工作考评制度,保证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序开展。农业厅将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示范县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示范县项目实施工作考核,通过自我评价、主管部门审查、现场实地抽查、电话调查、中介机构绩效评价等方式,重点考核示范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度、科技示范户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农技人员培训以及农民满意度、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农业产业发展等,对示范县建设进展和成效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排名,实行末位淘汰制,即对排名靠后的示范县取消次年的项目任务;对弄虚作假的示范县取消以后三年的项目任务,所有结果上网公示。
  (六)加大总结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制定并落实扶持和激励政策,对积极投身生产一线、认真开展科技服务、成效显著、农民满意的单位和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编印简报,充分挖掘、认真总结、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牢记宗旨、扎根农村、艰苦奋斗、服务农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基层农技人员建功立业。

  附表:1、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分配表
  2、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样表)
  3、2009年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分解表
  4、2009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情况信息采集表

  附表1:
  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分配表

设区市

示范县(市、区)

示范县数

南昌

南昌县

1

抚州

金溪县、崇仁县、南城县、乐安县

4

吉安

吉水县、安福县、新干县、吉安县、永新县

5

景德镇

浮梁县

1

九江

武宁县、瑞昌市、都昌县

3

萍乡

湘东区

1

上饶

铅山县、广丰县、玉山县、余干县

4

新余

渝水区

1

宜春

奉新县、靖安县、万载县、袁州区

4

赣州

赣县、宁都县、兴国县、大余县、全南县

5

鹰潭

贵溪市、余江县

2

合计

 

31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