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绿色食品办公室:
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工作部署,我厅定于近期在全省组织开展“三品”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三品”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各地“三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整改、“三品”监管薄弱环节查找和“三品”监管制度完善情况。
(二)获证产品标准化生产情况。重点检查获证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规程制定和实施、生产记录执行和管理、内检员职责落实、投入品使用管理和包装标识管理等情况。
(三)“三品”标志使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对市场上使用“三品”名称和标志的监管情况、对冒用标志行为的查处和对标志使用不规范单位的检查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三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三品”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安排,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成效,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等。
(二)实地检查。选择有代表性的“三品”获证单位、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实地检查。各地在检查中要选择不少于4-6个获证单位和不少于2-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实地检查。其中,获证单位包括不少于2-3个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不少于1-2个绿色食品获证单位和不少于1个有机农产品获证单位。实地检查包括种植业、畜禽业和水产业生产基地。实地检查后,请及时填写《“三品”专项整治获证单位及市场督查要点表》(见附表)。
(三)查阅文档。查阅“三品”工作机构监管制度、年检资料、申报材料等文件档案,查阅获证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等。
三、时间安排
请各设区市“三品”主管部门2009年8月28日前完成本地区、本行业“三品”工作的督查。8月31日-9月4日,省农业厅将对赣州、抚州、九江、新余四个设区市进行重点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各地要将此次督查作为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范“三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三品”主管部门要周密部署,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一线认真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狠抓薄弱环节,彻查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跟踪调查,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巩固成果
各地要系统地梳理督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研究对策;要注意发现好经验,积极总结推广。各地的督查工作总结和《“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三品”专项整治获证单位及市场督查要点表》,请于2009年9月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