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通知
(十政发〔2009〕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6月10日,我市城区1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被省卫生厅专家组诊断为第二代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市政府根据《十堰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总预案》和《十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启动了《十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三级应急响应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了防控工作力度,细化了工作方案,采取了多种防控措施。目前,我市第一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患者已经康复出院,没有出现新的病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防控策略的调整和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终止《十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三级响应。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