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7.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在城市居民中达到85%以上,在农村居民中达到80%以上;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马路市场和“五小行业”卫生治理,广泛开展市民健康教育,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并确保达标。建立健全创卫工作机制,确保2010年建成国家卫生城。
通过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提升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农贸市场、公共场所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综合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农村地区各项卫生管理机制,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实现城乡环境的美化和净化,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体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二)全面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各级政府要重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专业保洁队伍,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问题。组织群众疏通沟渠,开展庭院卫生、家禽畜圈、柴草粪坑、水塘坑塘、闲置空地的整治和道路硬化、供排水设施、户厕公厕、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禁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和乱排生活污水。(具体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对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封闭式堆集,逐步实现统一收集、集中运输和无害化卫生处理,大力推广“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式,推行城乡垃圾统一处置和区域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按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新建垃圾处理场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管理,避免出现二次污染。今后凡是新建的农民住宅,都要纳入统一规划,对布局不合理的农村住宅等建筑可本着自愿的原则逐步进行调整。(具体由市容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三)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农村自来水普及进程,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改善镇村河渠环境状况,综合防治水污染。全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制度,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必须进行卫生学评价;全面建立农村水质卫生监测体系,对集中供水工程要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分散供水点要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城镇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要并入市政管网,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对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的监督管理,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具体由水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