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业的实施意见

  10. 加强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省政府2009年第219号令),发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作用,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运输经营过程每一环节,向安全生产要效益,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11. 拓宽交通运输业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支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通过金融市场实现多元化融资,支持重点企业利用债券、股票、债务工具(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以及其他证券化融资工具,加大对交通运输业的资金投入,重点用于运输站场、物流园区、邮政枢纽、农村客运、运输信息化、运输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建设。交通运输企业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实现银企合作、协作。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上市融资。
  12. 保障重点运输业项目用地。在符合亳州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项目用地,对提出用地计划申请且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项目,由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鼓励各县、区政府通过建设用地置换等方式,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13. 完善交通运输业应急保障体系。科学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形成指挥顺畅、调度及时、信息畅通、保障有力的应急交通运输保障体系;成立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开展日常化训练;依托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建立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机制,做到有备无患。
  14. 激励运输业实现科技创新。积极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引进应用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高科技含量设施设备、现代化科学管理经验。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科研开发政策支持力度,对提高企业科技管理水平的可行性项目,纳入市科技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15. 发挥交通运输业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组建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的宣传和推介,鼓励优势运输企业拓展市场,整合服务品牌。
  16. 规范交通运输业市场秩序。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放宽交通运输业市场准入,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禁止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做到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运输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
  (四)加强交通运输业组织领导。
  17. 理顺交通运输业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要求,根据大部制筹建的原则,整合交通、建委、邮政等部门相关职能,积极组建市、县级交通运输局。
  18. 建立交通运输业协调机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市交通运输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交通运输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邮政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承办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