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通知
(亳政办秘[2009]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08﹞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0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一)尽快实现软件升级。
  各单位要按照升级方案(见附件1),结合实际选择适当方式,尽快升级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实现信息一次上载,同时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二)逐步整合两网。
  各单位应优化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逐步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内容直接替代单位门户网的相应栏目内容,避免出现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栏目重复设置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不一致等问题。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本次升级对政府公开信息的分类作了较大调整,各单位应根据升级方案,参照试点单位具体做法,尽快调整分类,深化公开内容。要重点围绕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栏目,编制行政职权目录,逐项绘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提供办事指南、政策依据、表格下载,明确发布办事地点和收费标准,动态发布行政职权办理结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于确有原因不能公开或缺失的信息或栏目,市直单位应书面向市政务公开办备案。同时,各部门要积极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地发布新科技成果、招商项目、就业劳务等信息,加强征地拆迁补偿、涉农资金管理、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公开,有效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
  三、做好机构改革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开通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尽快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撤并的单位应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名称、代码,撤并信息公开网站,并完成数据迁移;内设机构调整的单位应按照新的机构设置立案,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分工,进一步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中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目录系统升级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政府信息办联系。联系人:葛雁羽,电话:0558-5555539。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