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1)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2)全面完成场点清理整顿和换发许可证工作,加快屠宰加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建设,开展猪肉质量可追溯系统试点。
  (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主要责任单位: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工商部门、质检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 工作目标。
  全面整顿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非饲料添加剂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兽药的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2. 主要任务。
  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成果,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在饲料中添加非饲料添加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滥用兽药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规范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七)保健食品整顿(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
  1. 工作目标。
  严格保健食品监管,集中整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保健食品的消费安全。
  2. 主要任务。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顿普通食品宣传功能疗效、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8月25日前)。各县、区成立食品安全领导组织,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整顿落实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目标、时限、任务和责任,并将本地实施方案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11月30日)。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摸底排查,全面开展整顿工作,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三)督查考核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督查和评估,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对各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