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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的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的意见
(滁政办〔2009〕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事业迅速发展,农业机械保有量在全省名列第一。但由于农机量大面广,管理难度较大,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加强我市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农机监理机构,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涉及到农业机械化作业的各个方面,战线长,任务重。目前,县以上的农机监理机构虽已建立,但大多数农机监理机构编制较少,难以满足农机安全监理需要,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农机发〔2009〕2号)和《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站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皖编字(90)第132号),合理设置岗位,配齐农机监管人员,确保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正常履行职责。要抓好乡(镇)、村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做到每个乡镇都有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人员,抓好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推进平安农机示范村建设。支持和鼓励建立农机安全互助组织,加强安全自律。各地可以按照有利于农机安全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农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二、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加大农机安全投入
  各地要加大对农机监理工作的投入力度,有计划地配备交通、通讯、安全检测、宣传器材及计算机等技术装备,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逐步改善监理手段,保障宣传教育、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平安农机创建等工作的开展。要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地安全生产规划,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切实纠正靠收费罚款养人的做法,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农机监理规费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基本建设和财政专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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