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和分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2009年完成三年规划工程总量的30%,2010年完成60%,2011年完成10%。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每项工程完工后,各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和部署,成立市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市级统一领导,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组 长:张兴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福铸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子文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 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富晓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为光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杜 斌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 尊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志林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刘志勇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徐士斌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宝山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金山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学森 市地震局局长
王慧祥 市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杨为光(兼)。办公室下设协调与规划组、技术指导组和监督检查组,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区县政府是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主体,主要负责人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各区县政府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并在相关部门设立办公室。
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组织编制和审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编制简报,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
各区县发改委负责配合当地教育局制定本地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可研等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区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及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