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各地要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消防控制室设置、消防设施运行、日常管理巡查、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消防控制室的规范化管理,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年底前全市消防控制室全部达到“五个统一”要求,即一是职责制度、图纸统一上墙。消防控制室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以及灭火应急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等职责制度、图纸资料。二是档案统一规范。消防控制室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纪录、消防演练纪录、值班纪录、检查及巡查记录、接报警纪录、消防设施一览表等档案资料由消防部门统一制作下发,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的有关规定,提出使用要求。三是人员统一管理。按照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配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并通过省级消防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四是设施统一检测。按照《
消防法》的要求,督促各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五是标识统一位置。消防控制室各项设备、消防水泵房等各类标识要定点定位、规范统一。
6、农村、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作用,督促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将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制定防火公约,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消防道路不畅、消防水源短缺、柴草乱堆乱放、弱势群体居住场所防范措施不落实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城市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要检查落实所属单位和居民区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组织对棚户区的防火巡逻监护。各乡镇政府、居 (村)民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组织村民搬迁村屯内的柴草垛,拆除违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消除容易引发连营火灾的各类隐患;要督促落实村民联防巡查制度,推行“七户联防”和治安消防联防巡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要组织开展以乡镇企业、卫生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农村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落实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各社区和村屯要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居(村)民自家应配备简易的灭火工具。一旦发生火灾,要在向较近消防队及时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扑救,消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严防连片大火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