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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湘牧渔发[2009]210号)


各市州畜牧水产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维护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确保元旦、春节不发生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让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各级畜牧水产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做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
  各级畜牧水产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排查生猪“瘦肉精”为重点,加强投入品的监管,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和每位监管人员,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不发生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加强生产监管,消除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要加强对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和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力量以无公害养殖基地、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场)、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对象,以生产记录、兽药饲料使用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生产档案建立情况为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对养殖场(户)存放、使用的投入品进行清查,防止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剂,清查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三、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生猪“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排查力度
  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9]42号)的精神及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猪肉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切实抓好生猪出栏与屠宰前“瘦肉精”抽检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生猪“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排查,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户)及有过违法记录的养殖场(户)进行重点监测排查。对筛查出的疑似阳性样品,要立即限制其生猪流动,并将样品送省畜禽水产品质检中心确认。对确认为阳性样的,要立即溯源,对含“瘦肉精”的生猪一律实行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防不合格畜禽水产品上市销售
  要对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养殖场(户),要责令其认真整改,并暂停有关产品上市销售。对检测出有禁用药物残留的畜禽水产品,要禁止上市和转移销售;对确实无法消除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畜禽水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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