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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经过多年城市信息化建设,南宁市电子商务的发展已初步具备了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2006年,南宁市完成了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建设,走出了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一步。但总体而言,电子商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表现在:目前南宁电子商务整体及各类电子商务发展的层次水平较低,没有配套完成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信息化程度不高且参与电子商务的比例很低,网上交易法律保障和政策指导缺位,网上经营活动的监管和信用制度建设滞后,缺乏有效的物流系统和居民社会观念落后。因此,必须加紧制定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和经济腾飞,加速南宁市与东盟各国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最终实现将南宁建设成中国联系东盟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的战略发展目标。
  二、南宁市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编制依据
  电子商务是指以网络为平台,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讯手段开展经济活动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它能有效地降低社会经营成本、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发展电子商务是实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自治区“一轴两翼”发展战略,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必经途径。在同一城市的经济区域内,电子商务发展由于具有相同的法律、制度和文化社会背景,以及相似的科技装备水平和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具有一定的共性。某一城市的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阶段等,会呈现出区别于其它城市的特性。引导和促进城市加快电子商务建设,将有效提升城市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核心竞争能力。为了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区域经济和城市现代化的巨大推动作用,加快南宁市国际化、现代化步伐,把南宁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谐稳定的区域性国际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和《南宁市“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按照南宁市信息化发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南宁市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专项规划》。
  主要编制依据:
  1.《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年)》;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3.《广西信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4.《南宁市“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5.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信息办印发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发改高技〔2007〕1194号)。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南宁市“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为依据,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循序渐进、培育市场、规范行为”的指导方针,根据南宁市今后将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定位和作为联系中国与东盟的重要前沿城市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网络通讯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和推动,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生产、营销、运输和服务方式及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快推广应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南宁市经济运行信息化水平,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为将南宁建设成中国联系东盟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提供良好的电子商务环境。
  (三)实施原则
  1.发挥政府部门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
  按照政府推动、改善环境、企业主导、重点推广、讲求实效的基本思路,积极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根据南宁市作为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定位和城市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城市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实现网上政府办事项目的多元化、网上公共服务的多样化和服务导航功能的全面化,推动企业进入城市投资与开展网上业务的步伐。制订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税务政策,强化对网络经营活动的监管,构建保证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的法律和融资环境。
  2.以电子政务带动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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