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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第二阶段为示范推广阶段。在电子商务基础平台建设基本完成时,根据市场需求和电子商务环境成熟程度,进行互动式项目推广。在全市大力推动南宁市税务、社保等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的建设,建设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区域性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平台,以及房地产、家居装饰行业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平台,完成广西食糖网升级改造和南宁时空商城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南宁市“社区在线”一体化项目,开展移动电子商务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动第三方现代物流系统建设。
  (三)第三阶段(2012)
  第三阶段为跨越发展阶段。初步完成全市电子商务运行支撑体系的建设,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跨组织、跨区域、跨国界的电子商务活动,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基础研究、软件研究和法制研究环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为加强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协调,建立由市信息办、发改委、财政局、经委、商务局、旅游局、工商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
  (二)规范市场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有利时机,抓紧制订南宁市电子商务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措施,努力创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加强对电子商务业务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保障网上交易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三) 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按照统筹规划、制定政策、构建平台、权利推动、政府引导、企业投资、社会参与,谁投资、谁受益的思路,利用现有或在建的电子政务数据资源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等信息平台,全面拓展和推动各项社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设立电子商务推进和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以社会投入为主,加快南宁市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提高全社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对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采用新技术建设、开发电子商务系统的企业,可享受政府技改政策和相应的技改资金支持。
  (四)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网络化、系统化、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工程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咨询服务、工程监理等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五)积极实施电子政务,以电子政务带动电子商务。
  大力推进企业网上纳税、网上年检、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等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充分利用网上招商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不断扩大G2B、G2C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鼓励政府部门通过互联网进行采购、招商、拍卖及召开视频会议等活动,发展会展经济,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和深入发展。
  (六) 进一步加大高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全面加强信息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研究、咨询、工程、监理、运营、服务等人才梯队。建立信息化专家库、信息化推进技术人才库和信息安全协作网,制定信息化培训的全面规划,积极组织开展多项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的信息化基础知识和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同时,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高级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工作,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七)加快研究制定扶持政策。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能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加大对电子商务重点示范工程及支撑条件平台的扶持力度,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条件和氛围。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电子商务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面向电子商务产业的风险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到境外申请上市筹资。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南宁市电子商务在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
  (八)加强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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