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先通后畅,逐步改善。准确把握农村公路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遵循先通后畅、逐步改善的的原则,合理选择等级标准、路线方案、技术指标和路面结构形式。山区要完善桥涵、防护工程和排水设施。具备配套能力的县市,通村公路可进一步建成沥青(水泥)路面或其他结构形式的硬化路面。
(三)统筹考虑,建养并重。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坚持统筹考虑、建养并重的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通达工程、渡口改造及渡改桥工程、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建设。同时,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推动管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正常化轨道。
四、示范时限和任务
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从2008年6月开始,至2011年3月结束。其中,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为准备阶段,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为实施阶段,2011年1月至3月为接受验收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喀什地区成立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喀什地区制定上报示范工程单位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
1、喀什地区按照自治区交通厅下达的年度示范工程建设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并组织实施。
2、自治区交通厅每半年一次对示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示范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验收总结阶段
1、2011年2月15日前,喀什地区对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和取得的经验进行系统总结,提炼成果,整理好相关资料,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到自治区交通厅。
2、2011年3月,接受交通运输部的验收。
五、示范工程目标
以促进“少边穷地区”农村公路发展为目标,探索适合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经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
1、建立起符合喀什地区实际情况的质量监管模式和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2009年及今后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5%以上,其中关键技术指标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基本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建立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做到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到位,能正常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