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落实部省共建协议。目前喀什地区乡镇通畅率96%,通达率100%,建制村通达率88.1%。2009年完成125个建制村通公路,通达率提高到93.5%;2010年完成104个建制村通公路,通达率提高到98.1%,建制村通达率较规划目标有0.6%的差距,到“十一五”末基本完成部省协议目标任务。
六、示范重点
以2009年、2010年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程、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为重点,结合“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的开展,建立起完善的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不断加快农村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主要示范内容
(一)落实建设资金
1、喀什地区属“少边穷地区”,12个县市中,有8个国定贫困县,财政自给率不足30%。按照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在一定时期内落实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由国家和自治区解决。
2、通村公路建设计划结合企业投资矿产资源开发修建公路,共同完成部分通村公路的建设任务。
3、通过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制度,广泛动员农民义务投工投劳参与通达农村公路建设。
4、落实好农村公路建设砂石料场、土料场、河道取水及临时用地等优惠政策。
(二)示范工程建设标准
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采用的标准,结合喀什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制定适合喀什地区的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初步拟定以下建设标准:
1、县道
(1)平原微丘区:161个乡(镇)及60个国营农、林、牧、场,根据交通量及沿线人口分布确定等级。建设以三、四级公路为主,解决通畅问题。
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30千米/小时、20千米/小时,
路基宽:采用8.5米、7.5米、6.5米,
路面宽:7.5米、6.5米、5米。
沥青路面结构:三级、四级公路路面结构,天然砂砾底基层+级配砂砾基层+沥青表处路面。
(2)山岭重丘区:地处西南部山区6个乡,分别为塔什库尔干县班迪、瓦恰、马尔洋、库克西鲁克、大同乡,叶城县西合休乡。公路由上个世纪八十、九十年代以工代赈投资修建,当时受投资限制,多项技术指标不满足四级公路的标准,通行条件差运输成本高,至今尚未通客运班车。改建以砂砾路面为主,增加防护工程、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改建后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四级公路标准,解决不通客运班车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