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以承建的项目为载体,制定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项目部驻地建设、工地实验室建设、原材料委托试验等符合规范及合同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四)建立健全管理养护机构,形成良性循环的管理养护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养护管理模式,制定《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指南》。目前,喀什地区各县市都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共有乡(镇)养护站165个,专职交管员40名,专职路管员70名,兼职路管员242名,兼职协管员2147名,管理养护里程8095公里。
1、认真总结喀什市、伽师县、岳普湖县、泽普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适合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不断完善管理养护机制,基本建成喀什地区农村公路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养护体系。
2、各县市根据自身的财政状况,循序渐进,逐步将路管员(交管员)、协管员的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3、探索西南部山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标准、方法及落实经费的具体措施。
4、平原区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采取上面补一点,地方财政出一点,乡(镇)村组织农民义务投工投劳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的方法,解决养护费用不足的困难。
(五)积极开展路政管理工作
加快路政管理机构建设,制定《喀什地区农村公路路政工作指南》,全面开展路政管理工作。目前,喀什地区交通局成立农村公路路政稽查支队,12县市交通局成立农村公路路政稽查大队。全地区现有路政管理执法人员51人。
1、解决路政执法、道路巡查必备的交通工具。
2、逐步解决路政管理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路政管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问题。
3、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路政赔、补偿费的管理,制定《喀什地区农村公路赔、补偿费管理办法》,做到损坏道路、设施及时修复,保障农村公路的畅通。
4、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力度,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六)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渡改桥改造,加强安保工程的管理
1、喀什地区目前有危桥4765米/272座,渡口2处。渡改桥、危桥改造任务繁重。进一步争取国家、自治区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加快渡改桥、危桥改造,使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于“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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