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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喀什代表团参会方案的通知


  3、精心准备,确保项目质量。 投资洽谈会是双向投资工作的一项很重要的活动,组织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洽谈项目准备工作做的是否扎实。因此要求在项目的准备和包装上首先要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注重按照国际惯例规范项目资料的格式和内容,以增强项目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在编辑上应使用中英文两种以上文字。另外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注重鼓励和组织拟对外招商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的企业人员参会,以提高投资洽谈的针对性。除提供投资项目外,还要尽可能多提供一些投资环境、产业优势、配套招商等相关资料,以便投资商进行选择。

  4、多种渠道做好项目推介。在会期间,充分利用项目对接会和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推介会对外招商外,还应努力广辟多种渠道,做好投资洽谈会前项目推介工作。如利用组委会开通的投资洽谈会网上可视项目对接系统,通过互联网尝试开展日常的项目对接洽谈。

  三、工作进度安排
  1、 8月8日前,按要求将宣传图片3-4张 ( 附中英文文字说明,字数控制在80以内)送外经贸厅外资处;
  2、 8月10日前,将参会企业、人员及联络员名单送外经贸厅外资处;
  3、 8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证件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交外经贸厅外资处;
  4、 8月15日前,将2008年投洽会上拟签约项目及2007年投洽会签约项目履约情况报至外经贸厅外资处;
  5、 8月20日前完成参会项目资料及对外宣传材料的印刷工作;
  6、 9月6日前,参会代表赴厦门;
  7、 9月6日或7日下午喀什地区代表团负责人参加新疆代表团预备会;
  8、 9月7日晚喀什地区代表团全体成员预备会(时间另行通知);
  9、9月8日参加开幕式;
  10、9月7日-11日洽谈;
  11、9月9日10:00-10:30参加新疆代表团项目签约仪式(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一楼签约大厅);
  12、参会期间的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四、参会费用

  根据自治区规定,各地州代表团要缴纳一定的展务宣传费用。地区参会人员经费及展务宣传费用申请地区财政解决,县市参会人员经费由各县市自行解决。

  五、工作联系
  联系人:古丽仙、聂容天
  联系电话:2833475、282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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