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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2008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2008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
(陕工商字〔2009〕102号)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全面提升企业市场竟争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根据企业自愿申报,省、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严格考核评价,并经陕西工商红盾信息网公示,现决定命名陕西省电力公司等200户企业为2008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坚持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依法签约,诚信经营,为构建和谐陕西,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再做新贡献。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命名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榜样,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学习借鉴被公示企业的成功经验,积极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争做诚信经营典范,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2008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二○○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2008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省局注册企业(54户)

  1、陕西省电力公司

  2、陕西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4、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

  5、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公司

  6、陕西银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陕西省电力设计院

  8、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9、陕西建工集团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11、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2、陕西蓝通传动轴有限公司

  13、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14、西安航天发动机厂

  15、陕西苍松机械厂

  16、陕西中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7、陕西华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陕西天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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