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实施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粤价函〔2009〕1005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为深入贯彻省府办公厅《印发省物价局关于整合价格信息资源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09〕49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我局制定了《实施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工作方案。请各地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整合价格信息资源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的通知》(粤价函〔2009〕796号)的有关要求,由局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指定价格监测或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运作,并于12月9日前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联系人名单和工作方案报送省价格监测中心。
实施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方案
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是省物价局在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为更好地发挥价格工作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而提出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同时也是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广东省主要专业市场商品价格和知名品牌企业产品价格资源,建立“广东价格指数”平台,推动编制和发布相关价格指数,提升我省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企业在价格形成中的主动权和权威性,形成能及时准确反映一定时期内某类商品的市场价格供求状况及变动趋势,并对国内市场乃至国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变动产生影响的广东价格,逐步扩大广东价格的国内外影响力。
二、实施原则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构建政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通过权威价格指数发布提升广东市场和企业的影响力与竞争力。
(一)整合提升,权威发布。选择已经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能够代表广东的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整合资源,规范运作,形成权威价格指数及其他相关信息,通过“广东价格指数”平台发布,提升“广东价格”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加强引导,服务市场。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发布及时、真实的价格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并加强综合分析预测,发挥价格信号配置资源和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积极作用,为经营者价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三)政府主导,联合共建。充分调动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积极性,坚持政府指导,企业参与,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配合,努力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广东价格指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