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244号)
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本委员会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新闻发布制度》(试行),现予印发。
附件: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新闻发布制度(试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新闻发布制度(试行)
为规范本委员会的新闻发布工作,提高卫生人口计生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和上级卫生、人口计生部门新闻发布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助理。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设置两名综合新闻发言人,负责本委员会机关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媒介素养教育和公共关系培训;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卫生方面、人口计生方面的信息发布。涉及卫生和人口计生的综合信息发布,由两位同志协商确定发言人,必要时请委主要领导对外发布信息。其他负责人必要时也可根据授权以新闻发言人身份对外发布新闻。
在政法处、计生宣教处、妇社处、医政处、疾控处、中医处、食卫处、医管处、应急办设立新闻助理,由9个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按照本处室的职责紧密关注舆情,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为记者采访提供方便和服务。其中,计生宣教处负责统筹人口计生业务处室的新闻发布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新闻发布的内容提供法律和政策的把关,其他处室按照本处室职责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
(二)设置“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和新闻联络员。
秘书处和计生宣教处承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职责。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规范媒体采访和新闻发布程序。
2.协调需要多个处室参与的新闻发布事务。
3.汇总和审核涉及多个处室职能的新闻通稿。
4.掌握新闻单位对本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的报道评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