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协助处理卫生人口计生系统新闻宣传的其它日常事务,做好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和相关新闻单位的协调和联系。
各处室设置1名新闻联络员,负责如下事务:
1.按委员会机关的宣传计划和管理制度开展本处室的宣传工作。
2.起草与本处室业务相关的新闻通稿,协助本处室新闻助理做好新闻发布事务,安排新闻单位对本处室相关业务开展的采访活动。
3.负责本处室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
二、新闻发布的范围和程序
对于本委员会非涉密的事项,各处室应及时、主动通过有效的形式对外发布政务信息,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
(一)新闻发布的范围及形式。
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可以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发布政务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介绍会以及网络互动、发表声明、谈话等方式及时发布新闻。新闻发布应遵循快速、主动、准确的原则,并采取合适的形式进行:
1.主动发布的常规信息,应在相关信息制作审定完成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外发布。
2. 社会热点信息、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或需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事项,通过政府公报、公告或市卫生人口计生信息平台等形式发布政务信息后,需要进一步向社会解释和说明的事项,上级机关指定应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的事项,或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的事项,应视公众舆论情况及新闻媒体的采访诉求,及时组织新闻发布。
3.对于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所反映的问题,应积极回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4.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公众生活的事件,原则上应在启动事件处置预案120分钟内发布已掌握的事件时间、地点、基本事实及现状等基本信息,并视事态发展及处置进展,开展后续发布,包括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纳入事件处置总体部署,坚持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步安排、同步推进。
(二)新闻发布的程序及具体要求。
1.接受媒体采访。对新闻单位电话约访,各处室原则上应予以接受,及时向新闻单位公开非涉密信息。对新闻单位的采访函件,由秘书处报请委领导确定承办处室。相关处室接到任务后,应尽快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主动与有关媒体沟通,尽力配合其做好采访工作。
2.发布政务信息。委员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应注明“主动公开”字样,由承办处室的政务信息员在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网站刊载,并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在《深圳市政府政务公报》上刊载。需向媒体发布的信息,由主办处室撰写新闻通稿,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供给新闻单位。